强化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坚持“管业务,管标准”原则,做好各自行业、业务领域标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反馈标准评估情况。
加大宣传力度。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创新标准宣传和推广模式,营造全行业“知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氛围,切实实现标准管理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达到全行业、全领域、全方位覆盖。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关于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要求,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技术负责人业绩审核工作专项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核查范围
金华市范围工程项目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作为技术负责人业绩申报并审核通过的。
核查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业绩审核流程是否规范。
已审核通过的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真实性、业绩规模指标是否一致等。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梳理规范审核流程,压实审核人员责任,强化项目信息数据监管,确保入库工程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已审核通过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进行自查,对存疑的项目进行备注说明,并于5月15日前将已审核通过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自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至市建设局建筑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