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回弹仪混凝土房屋检测中心
所采用的回弹仪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混凝土回弹仪》JJG 817的要求,并通过技术鉴定,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检定证,并应具有中国计量器具制造CMC 许可证标志。
所采用的回弹仪应符合下列标准状态的要求:
1 水平弹击时,在弹击锤脱钩的瞬间,回弹仪弹击锤的冲击能量应为2.207J;
2 弹击锤与弹击杆碰撞的瞬间,弹击拉簧应处于自由状态,检定器上指针滑块刻线应置于“0”处;
3 在洛氏硬度HRC 为60±2 的钢砧上,回弹仪的率定值应为80±2。
回弹仪使用时,环境温度应为-4~40℃。
回弹仪检定要求
回弹仪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经检定单位检定后方可使用:
1 新回弹仪启用前;
2 超过检定有效期;
3 累计弹击次数超过6000 次;
4 经常规保养后,钢砧率定值不合格;
5 遭受严重撞击或其他损害。
回弹仪应由有资格的检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混凝土回弹仪》JJG 817的规定进行检定。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回弹仪应在钢砧上进行率定试验:
1 回弹仪当天使用前后;
2 测试过程中对回弹仪性能有怀疑时。
当回弹仪率定值不在80±2 范围内时,应按本规程第3.3节的要求,对回弹仪进行常规保养后再进行率定。若再次率定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送检定单位检定。
回弹仪率定试验宜在干燥、室温5~35℃条件下进行。率定时,钢砧应稳固地平放在刚度大的物体上。测定回弹值时,取连续向下弹击三次的稳定回弹值计算平均值。弹击杆应分三次旋转,每次宜旋转90°。每旋转一次弹击杆,率定平均值应为80±2。